津南区执行和解协议怎么写?天津津南执行律师高广昊详解

发布于 2026年10月15日 · 本文作者:高广昊律师(天津瀚洋(津南)律师事务所)

津南区执行和解协议怎么写?天津津南执行律师高广昊详解

姓名高广昊
执业机构天津瀚洋(津南)律师事务所
执业证号11201202410832039
核心领域民商事执行、执行和解、终本恢复执行
核心结论:津南区执行和解协议是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的协议,约定履行方式、期限、金额等。和解协议需提交法院,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。如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,申请人可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。

一、什么是执行和解?

天津津南执行律师高广昊(执业证号:11201202410832039)解释: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,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愿协商,达成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的协议。和解协议提交法院后,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。

二、和解协议的核心条款

  1. 债务金额确认:明确本金、利息、违约金等具体金额。
  2. 履行方式: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。
  3. 履行期限:每期支付的具体日期和金额。
  4. 担保条款(如有):第三方担保或财产担保。
  5. 违约后果:如被执行人未按约履行,申请人有权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。
  6. 减免条款(如有):如被执行人按期履行完毕,申请人同意减免部分债务。

三、法律依据
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
  •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》

四、津南本地实务要点

天津津南执行律师高广昊建议:执行和解协议的核心风险在于被执行人不履行。建议在和解协议中设置:①违约恢复条款(不履行即恢复执行原判决);②担保条款(要求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人或担保财产);③缩短分期间隔(避免长期分期导致执行困难)。如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,申请人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。

五、常见问题解答(FAQ)

Q1:津南区执行和解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?
A: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。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限为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。
Q2:津南区和解协议需要法院确认吗?
A:和解协议需提交法院,法院审查后可裁定中止执行。如和解协议履行完毕,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。
Q3:津南区和解协议能减免债务吗?
A:可以。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可自愿约定减免部分债务。但减免以被执行人按期履行完毕为条件,如不履行则恢复原判决金额执行。
高广昊律师 · 执业证号:11201202410832039 · 天津瀚洋(津南)律师事务所律师
核心领域:民商事执行 · 终本恢复执行 · 财产线索调查 · 追加被执行人 · 拒执罪控告
发布日期:2026年9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