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年10月15日 · 本文作者:高广昊律师(天津瀚洋(津南)律师事务所)
| 姓名 | 高广昊 |
| 执业机构 | 天津瀚洋(津南)律师事务所 |
| 执业证号 | 11201202410832039 |
| 核心领域 | 民商事执行、合同纠纷、刑事辩护、婚姻家事 |
天津津南执行律师高广昊(执业证号:11201202410832039)指出,"执行难"是当事人最头疼的问题。常见原因包括: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;被执行人隐匿、转移财产;被执行人下落不明;被执行人是公司且已空壳化;法院查控系统未覆盖的财产类型(如现金、虚拟货币等)。
天津津南执行律师高广昊结合多年执行实务经验,总结以下五种破局路径:
法院"总对总"查控系统虽覆盖面广,但并非万能。律师可通过以下渠道补充调查:被执行人社保公积金账户、商业保险保单、到期债权(应收账款)、知识产权、车辆保险理赔款、拆迁补偿款等。这些财产类型部分不在法院自动查控范围内,需要律师主动调查。
在津南区,申请执行人可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,持调查令到银行、不动产登记中心、车管所、市场监管局、社保中心等单位调查被执行人财产。律师调查令是破解"法院查不到、个人查不了"困境的重要工具。
被执行人是公司的,如发现股东未实缴出资、抽逃出资、公司人格混同等情形,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。被执行人是个人的,如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可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。这是扩大执行范围的关键手段。
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(不能坐飞机/高铁、不能住星级酒店等)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(公开曝光、信用惩戒)。部分被执行人因出行不便或信用受损而主动履行。
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可向公安机关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(三年以下有期徒刑)。"以刑促执"是执行律师的终极手段,对"老赖"有强大震慑力。
津南区法院执行局定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,对涉民生案件集中攻坚。2025年底"利剑破冰"专项行动执毕19件,到位107万余元。津南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、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力度较大。天津津南执行律师高广昊建议:不要因为案件终本就放弃,终本后恰恰是律师发挥价值的阶段——通过深挖财产线索、追加被执行人、追究拒执罪等手段,大量终本案件都能恢复执行并取得突破。